蒲城县2021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看
蒲城县2021年贫困大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看
注意事项
1.2021年我县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8月10日-9月30日(周六、周日不办公)。
上午8:00至12:00
下午3:00至6:00
贷款分2个阶段办理:
第1阶段:8月10日—31日集中办理大学生贷款手续(其中:线上办理续贷手续,线下办理初贷手续);
第2阶段:9月1日—9月30日办理遗留贷款手续。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进入资助中心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最新的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测试,并按照资助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其它要求办理贷款手续。
3.贷款所需资料,预约、办理开始日期以及特殊情况以“蒲城县学生资助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4.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提高工作效率,今年贷款采用线上(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和线下(前来县学生资助中心)的方式办理。续贷采用线上的方式办理,初贷采用线下的方式办理。线上、线下办理的方式见后面具体的操作流程。
5.初贷学生须通过 “蒲城县学生资助网”中的“预约平台”预约办理日期。8月8日开始预约,预约对象为2021年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
6.因各种原因不能网上预约的初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须向县资助中心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从“蒲城县学生资助网”下载),待审核通过后人工预约贷款办理时间,人工预约成功后再准备贷款所需资料。
7.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的初贷大学生持户口本和贷款所需资料审核后可直接申请办理贷款。
8.初贷学生及家长,必须按照预约时间同时前来办理贷款手续,提前或逾期均不办理。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由资助中心统一安排时间办理。
9.由于贷款实行合同电子化,需扫描相关证件,因此在办理贷款时,初贷学生应按贷款所需资料要求带齐原件。
10.《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初贷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中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导出。在填写信息时,“本次申贷期限”栏建议按最长期限填写,避免毕业后短时间内合同到期。“申贷原因”栏要简明扼要地说明贫困原因,字数不少于15个。此表格无需盖章,内容须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11.学历发生变化仍需继续贷款的学生,须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来县资助中心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按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贷款。
12.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遵守资助中心办理程序、肆意滋事不听劝告者将终止其贷款资格。
13.为了更好地服务贷款学生及家长,请关注以下信息:
①“蒲城县学生资助网”网址
http://www.pczzw.cn:1234
②“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③咨询、值班电话:0913-7235071
地址:蒲城县迎宾路与尧山街十字北100米路东。
续贷办理
01
线上办理需满足的条件
1.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
4.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
02
操作流程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按钮。
2.更新个人信息。
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以确保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3.提交续贷申请。
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申明,提交申请信息。(注意:贷款期限一般选最长的,较长的贷款期限能帮你充分享受优惠政策,从容还贷。)
4.选择办理模式。
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5.合同信息确认。
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査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6.身份认证。
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
7.确认提交。
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资助中心。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码,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注: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如经过一周时间还未审核通过,可联系县学生资助中心了解情况。)
9.将回执交给学校。
务必在10月10日前,拿着回执回学校给负责学生资助的老师,请他录入回执,贷款才正式生效。
初贷办理
01
所需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校初贷学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薄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只限没有预申请的学生)1份。
02
预约流程
03
办理流程
来源|学生资助中心
编辑|弥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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