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学生资助政策
开学了,有不少学生和家长想了解贫困学生可以享受到哪些资助政策?目前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校教育的各个阶段,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中心的老师已经帮我们梳理好了,现转发给大家,请学校老师做好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学校进行承诺申请。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对在我县幼儿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满5周岁幼儿及在园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
(一)免费标准:一级园每生900元/年,二级园每生700元/年,三级园每生500元/年,未入类园每生350元/年。
(二)资助程序:开学初,学前一年幼儿家长及残疾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供户口本、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幼儿,公办园直接免收保教费,民办园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一)资助对象:在我县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二)资助条件: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城市农村低保户;3.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4.父母双残或单残及残疾幼儿;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给予每生每年 750元 (每生每天3元 ,一年按250天计算 )的生活费补助。对省资助项目财政资金不能完全覆盖的,或是幼儿享受资助项目后仍有困难的幼儿,幼儿园应利用不低于 3%的事业收入提留予以弥补,或设立校内项目予以资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顺利完成学业。
(四)资助程序:每学年初,由幼儿家长提交《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并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助学金申请表》《蓝田县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情况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档案库,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家访,填写家访记录,对申报幼儿的相关证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联评后确定初步人选,上报镇(街)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对所有幼儿园进行摸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幼儿信息汇总后报送县学生资助中心复审。资金下发后幼儿园按标准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免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普惠政策)
一补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二)资助条件:1. 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3.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4.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给予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每生每天 4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的生活费补助,按学期发放;给予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每生每天 5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的生活费补助,按学期发放。
(四)资助程序:每学年初,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申领并填写《“两免一补”申请表》,学生将加盖认定公章的《“两免一补”申请表》 上交班主任。学校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档案库,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复审,并填写《“两免一补”核定表》,学校评审小组再次评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上报县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按标准以饭票、“代金劵”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逐月发放,直补到人。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费
对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县级助学金,县级助学金为地方政府资助,参照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家庭、孤残、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烈士子女、突发事件导致贫困、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
县级助学金:一般贫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2、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把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
3、对复审通过的学生信息汇总,建立精准资助贫困生信息库上报县学生资助中心,县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各校上报的受助学生。评审通过的受助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批表》。
4、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有关信息上报县资助中心复核。
5、县学生资助中心复核汇总受助学生信息并下拨资金,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按时足额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四、中等职业教育
免学费
陕西省境内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按各年级城市在校生减去城市涉农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600元。主要用于学生免除学费后学校的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
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人数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数减去涉农专业和连片特困学生的20%确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2.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资助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开支。
(四)资助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审核,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
3、学校对复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汇总、公示,资金到位后以资助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一次性扶贫资助(陕西省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具有陕西户籍尚未脱贫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新入学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贴补助(陕西省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月3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生活费补贴补助的具体实施、程序参照国家助学金进行)
五、高校教育阶段
“四重保障”
一重保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蓝田籍新生和在校生。
(二)贷款标准:贷款额度为本专科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条件: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且符合以下条件: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农村低保户和城镇低保户子女;3.孤儿;4.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5.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6.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支付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7.遭受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8.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均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贷款流程
1.注册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系统实名注册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
2.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所需材料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3.贷款审查 县资助中心按照贷款要求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
4.签订合同 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5.回执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入学报到,高校录入回执信息;
6.贷款发放 国开行审批后发放贷款至高校账户。
(五)还款流程:在校期间由国家承担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3年后开始偿还本金,也可提前一次性还清。借款学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将钱存至银联储蓄卡到县资助中心还本付息。
二重保障:“泛海助学”行动(脱贫攻坚期间,资助对象以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为准)
资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且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成绩优秀者(提前本科批次录取的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助程序:
1.省教育厅以学生户籍地为依据,通过“陕西省教育精准管理信息系统”分批次将符合资助条件的拟资助学生名单下发至各区县;
2. 县学生资助中心及时联系学生通知资助事宜,并向学生告知 “泛海助学”行动项目基本情况,确认学生是否愿意接受资助。同意受助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确认信息,填写《 “泛海助学”行动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3. 县学生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资助学生信息核查工作,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4.“泛海助学” 行动项目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受助学生统一开立“泛海爱心联名卡”,并将钱打入该账户,县资助中心向受助学生统一发放。
三重保障: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资助条件:1.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农村低保户和城镇低保户学生;3.孤残学生、烈士子女;4.部分残疾人家庭学生;5.遭受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
(四)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办理生源地贷款期间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评审 县资助中心及时审查并上报受助名单;
3.名单公示 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县资助中心将资助款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四重保障: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高职一次性扶贫资助3000元,尧柏集团资助,宣传高校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高职一次性扶贫资助3000元(脱贫攻坚期间,资助对象以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为准)
(一)资助对象:新入学的建档立卡高职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三)资助程序:省教育厅通过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系统下发需受助学生名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四)资助所需材料:
高职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陕西信合(秦农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脱贫攻坚期间联系捐资助学(尧柏集团资助,资助对象以尧柏集团资助意向为准)
(一)资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至5000元。
(三)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评审 县资助中心及时审查并上报受助名单。
3.名单公示 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由尧柏集团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金。
高校在校应享受资助政策:
高校绿色通道(学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直接报到)
入学后:凡具有蓝田户籍的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专科生,每年由高校落实6000元的精准资助;特困生每年可享受3500元、贫困生每年可享受2500元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及退役士兵每人每年可享受专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国家教育资助;还可申请办理专、本科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可通过个人申请凭所就读高校审批表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高校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勤工俭学等足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来源于: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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