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
财产线索
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同时被两个案子执行怎么办?

您好。我是申请人,现在被执行人又有另外一个案子执行他,我想请问在我跟被执行人的案子中有一笔十万元的存在法院的预存款,被执行人之前在庭上做笔录请求先还给…
关注者
15
被浏览
59,894

11 个回答

我是专注执行法律人,让我来回答楼主的问题。

生活中,多头借贷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债务人因到处欠债,导致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最终被多个债权人告上了法庭。那么,当债务人已经别人被申请强制执行了,我们还能划分到钱吗?

能不能分到钱,主要看两个条件:分钱的顺序以及究竟有多少钱能分。有多少钱能分,这个得看你的债务人具体的债务情况,而分钱的顺序,我们可以参考法律了解其中究竟。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也就是说,法院执行到钱后,是先给“优先债权”,再给“普通债权”。所谓优先债权,就是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反之,相对应的就是普通债权。

那么,普通债权人就只能乖乖等待执行款被优先权人瓜分干净吗?当然不是。当你发现被执行人已经被多人起诉,并且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有债务的时候,你应当考虑通过法院的“参与分配”程序来确保自己的债权尽量获得清偿。

有人可能不太了解参与分配制度的具体内容。参与分配制度,就是指: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的制度。

根据这个制度,你可以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财产执行终结前,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当然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的人,这个申请也是有条件的。

一:你要先取得执行依据。例如:生效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二: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

满足这些,你就可以趁早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了。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参与分配制度仅适用于被执行人是公民个人或者非法人的其他组织的情形。

对于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原则上分配时是先到先得。所以,如果你的债务人是企业法人,你向法院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应当越快越好、越早越好。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关注 @尧哥说执行 ,带你了解更多的执行知识,点赞、收藏是对我创作最大的支持。

编辑于 2022-01-20 01:32

一个被执行人同时有两个案子或多个案子,请记住如下:

1、如果查到了对方有房子、车子等,记得一定要向首封法院、抵押权的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你不主动递交申请,那执行回来的钱就跟你没关系;

2、通过几大拍卖平台(阿里、京东、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联合产权交易所、中拍网)密切关注这些财产,是否进入了处置程序

查询方法很简答,大袋对应网站输入房子的地址、车牌号就可以了

3、密切关注另一个案子是否执行到位

可以通过电话“假装”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就可以问到不少情况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一下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发布于 2023-06-25 11:20

赶紧和法院、受害人沟通,要求先还给你。这个是看谁手快了。

发布于 2020-10-24 10:00

怎么办?被执行人好几个债务要清偿,

轮到自己就不剩啥了!

张三打赢了官司,

拿着生效的胜诉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在法院调查之后发现,

被执行人李四名下的财产都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了。


根据目前的情况推测,

就算张三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了李四名下的财产,

轮到张三处置这些财产的时候,

可能也就不剩什么了。


遇到这种情况的张三,

如果他的被执行人李四是一个公民,

并且可以确定李四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的债权,

那张三就可以拿着自己生效的法律文书,

申请法院参与分配的。

啥是参与分配?

这种形式有点类似于公司的破产制度,

参与分配完成后,

可能张三的债权不能够全部的实现,

但是还是可以按照比例或者其他分配方案,

实现自己一部分的债权的。


那这个参与分配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来呢?

需要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

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提出来。


向哪个法院提出来呢?

向对李四财产进行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

用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的方式提出来。

发布于 2023-12-13 14:33

1.如果你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优先采取了保全查封、冻结银行存款措施,且该保全措施查控到相应款项,则该款项当是优先偿还你案件中的债务。

2.如果不是上述情形,而是两个执行案件同期进入执行程序,法院通过主动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资产,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至法院账户,则该扣划款项,一般来说,两个申请执行人均有权要求参与分配偿还债务,最终由法院确定分配比例。

发布于 2020-10-24 10:07

如果事先有保全的话,按照保全的轮候顺序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看你的执行法官和对方的执行法官哪个手快咯

发布于 2020-10-24 09:44

法院不会以被执行人的意愿决定处置顺序,也就是说被执行人在笔录说先还给你——该承诺无用。对于你而言,需要明确的是预存在法院的一笔钱的时间和另案申请执行时间的先后问题。如果预存在先,且有笔录证明资金的目的,因是存入法院账户,那么预存款具有类保证金性质,你是可以主张的;其他情况,比如预存在后,要么拼手速要么按比例清偿。

发布于 2020-10-24 15:49

你解释下什么叫预存款?

发布于 2020-10-25 14:46

做保全的优先保全 两个案子同时执行可以 一起分

发布于 2020-10-26 22:07
被执行人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执行回来的钱优先给谁?
1077 播放
发布于 2022-05-13 11:55· 423 次播放

这个,按正常流程来说,有可能被另外一个案件过来申请参与分配,然后看债权等级来分配。但在这个执行过程中,你案件的执行法官有独立的裁量权,可以有很多理由来拒绝另外一个案件过来参与分配。

发布于 2023-11-18 19:06